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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毕业生就业政策】三支一扶政策解读

2013-06-08 来源:转发 作者:学生处就业办

1.什  么  是  “  三  支  一  扶  ”  计  划  ?

答  : “三支一扶”是“ 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工作” 的简称,是 从 2006 年起,招募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 扶贫工作的基层就业项目之一。 “ 三支一扶” 每年全省计划招募

1000 名左右,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医学、师范、经 济类为重点。 服务岗位为乡镇以下教育、农业、卫生、扶贫基层一 线,侧重于艰苦边远地区,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、我省扶贫开 发重点乡镇等地区。 招募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 2 年。

2.“  三  支  一  扶  ”  招  募  的  对  象  和  条  件  是  什  么  ?

答  : “三支一扶” 的招募对象是年龄 30 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。 其基本条件是:

(1)政治素质好,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;

(2)具有招募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;

(3)具有敬业奉献精神,作风踏实,吃苦耐劳;

(4)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。

3. “  三  支  一  扶  ”  大  学  生  享  受  哪  些  优  惠  政  策  ?

答  : “三支一扶” 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,原则上按国 人部发〔2006〕16 号及云办发〔2006〕11 号文件执行。

(1)新招募的“ 三支一扶” 大学生,每人每月工作、生活补助

1500 元,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 2000 元。

(2)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服务期间,医疗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 省“三支一扶”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,养老社会保险由各地按 照当地有关政策执行。

(3)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 三支一扶” 大学生,本科生报考省 内研究生,笔试总分加 8 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 高职( 高专) 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。

(4)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“ 三支一扶” 大学生,进入国家 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,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;进入企业工 作的,其服务期视为社会保险缴纳年限。

(5)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服务期间,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 格的,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;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( 卫生 系统指初晋中),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, 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。

(6)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 三支一扶” 大学生,视同具有两年

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,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、招聘优惠政策,可参

加全省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 目期满高校毕业生考试。

(7)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 三支一扶” 大学生,自主创业时可 按国家及我省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、小额贷款担保 和贴息等优惠政策。

(8)对自主择业的“ 三支一扶” 大学生,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 才服务机构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、职业指 导和职业介绍服务;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,按 规定给予补贴。

(9)服务期间,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,也 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。 人事档案统一转 至服务单位所在县( 市、区) 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,党 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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